电动执行器采用智能一体化产品,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相力矩保护装置,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以及阀门开关限位控制均在执行器内完成。阀门电动执行器上有就地操作按钮和远方就地切换装置。
电动执行器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
电动执行器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采用无触点换向模块,每小时接通次数满足1200次。
电动执行器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 ≥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外壳防护等级IP56
位置变送器:输出电流信号:4~20mADC(经电隔离后的输出)
电源由执行机构内部提供,负载电阻:≥750Ω,线性误差:0.5%
始终端可调范围:0-20o 70-90o
机械寿命:107次
电动执行器具有开方向和关方向限位开关,开/关方向限位开关带有能够输出的两对独立的两常开、两常闭接点,接点容量为220VAC 5A或220VDC 1A。电动执行器有故障报警接点输出。
电动执行器的全行程时间满足控制要求。
随本体供货的电动门与电动执行器采用380VAC电源供电。执行器的选型充分考虑环境温度、安装空间和系统运行的要求。
对于进口电动执行器投标方提供英、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并要求执行器供货商中国办事处提供技术服务。报价时提供智能型执行机构的详细说明等资料。
3.10.智能仪表设备的现场总线技术要求
本工程采用现场总线技术。系统所配供的变送器、电动执行器等热工仪表和设备配供现场总线接口。
由于本工程目前现场总线的通讯协议尚未确定,投标方提供的带有现场总线通信接口的仪表和设备(变送器、执行机构、智能马达控制器等)能够支持FoundationFieldbus(简称FF)或者PROFIBUS通讯协议,最终的接口要求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由业主方确认。总线型设备需完成与DCS系统的兼容性测试。具体总线设备的选取将在设联会确定。最终的现场总线标准、接口型式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接口型式的更改,不引起合同价格的变化。
所有现场总线设备均须提供已经在现场总线协会注册并得到认证的设备,并提供相应的现场总线信息表、配置文件(GSD、EDD、DTM、DD、EDDL等)及编程软件等,所供现场总线设备供货前需在业主方指定单位进行通信和可靠性测试,并且现场总线接口禁止采用第三方协议转换型设备。同时在设备采购前,由投标方提供相应的现场总线设备数据表、现场总线设备描述软件及设备样品(阀门送检执行机构、仪表)至控制系统供货商处进行测试、确认,用以完成最终设备选型。满足要求后供货;投标方要保证通过测试的样品与后来现场真正提供的设备的型号、软件版本号等要一致,如果不满足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
所有的变送器为二线制智能变送器,支持由业主方提供的现场总线技术要求(如FF或Profibus-PA),精度至少达到0.075级,提供的外部负载至少为500欧姆。外壳防护达到IP67标准,并具有不小于13mm的螺纹电缆接口。所有不使用的连接口予以封堵。
电动执行器采用Profibus DP冗余接口总线类型产品,支持在线更改从站地址。电动装置内装设有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配电设备。Profibus总线型电动执行机构提供规范的GSD文件和EDD文件。软件版本号、硬件版本号、总线规约的版本号等采用最新版本号。并同时满足业主确定的DCS厂商测试。本工程拟采用Profibus-DP V1总线规约,总线型执行机构配置带有就地显示表头。
所供现场总线设备的接口方式满足快速连接方式,设备可从网段上撤出而不影响同网段其它总线设备的运行。
投标方提供的现场总线连接插头根据用场合选择适用的防护等级:用于外部连接的插头满足IP67防护等级(对于PROFIBUS DP采用M12或Hybrid类型);用于内连接满足IP20防护等级(对于PROFIBUS DP采用SUB-D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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